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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省现代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跟踪监测与服务制度

  为做好全省服务业发展的宏观预测和监测工作,及时反映我省服务业重点企业的经营状况,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准确把握服务业发展态势,更好地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为服务业企业服务,经研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建立省现代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跟踪监测与服务制度,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协助开展建立省现代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跟踪监测与服务制度工作。 
  要求:
  1、省现代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应是在我省省内注册的从事服务业经营活动,在所在行业经营规模位居前列、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
  2、省现代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数量控制在50个左右,重点在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会展业、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业、商贸流通业、房地产业等行业中产生,包括不同所有制的企业。省现代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名单由我委筛选确定后,以通知形式公布,原则上两年调整一次。
  3、被列为重点联系企业的单位,需要配合提供企业有关经营状况,按时填报《广东省现代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监测分析月报表》。 
  服务:
  1、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联合颁发“第一批广东省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有效期两年)”匾牌。
  2、定期走访交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将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及时通报国家和省有关服务业发展政策,发送有关形势分析报告。
  3、各企业将及时报给:《广东省现代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监测分析月报表》,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省有关政策支持重点联系企业持续发展。 
  5、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将不定期组织有关论坛峰会和考察交流等活动。
  6、被列为重点联系企业的单位将享受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会员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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